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圣杰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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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物流運輸的相關知識
發布日期:2025-06-20 訪問量:29310(1)裝運和接收貨物、物品:運抵的貨物、物品要與貨物、物品單證的信息相符,核實貨物、物品的重量、標簽、件數或箱數。離岸的貨物、物品要與購貨訂單或者裝運訂單上的內容進行核實。在貨物、物品關鍵交接環節有簽名、蓋章等保護制度。
(2)出口安全:生產型企業對出口貨物、物品實施專人監裝并保存相關記錄;非生產型企業要求建立管理制度確保出口貨物、物品安全裝運。
(3)貨物、物品差異:在出現貨物、物品溢短裝,法檢商品安全、衛生、環保等指標不合格或者其他異常現象時要及時報告或者采取其他應對措施,并有書面制度和程序。
涉及具體倉庫收貨、在庫、移庫管理以及出庫交接等諸多環節,企業應該根據指令要求,結合對倉庫監管的基本要求,做到以下要點:
倉庫門禁安全、鑰匙管理以及與貨物安全相關的管理措施;
倉庫受控區域管理、監控、照明措施達到場所安全要求;
倉庫不同貨品分開,保稅與非保稅貨物管理區域標識及警示標識;
針對倉庫人員的貨物安全、裝卸管理等開展必要培訓;
貨物收貨環節流程以及異常處置措施;
貨物在庫管理(倉庫內部的管理要求、安全規范以及庫存日常管理措施等);
貨物出庫管理及出口監裝流程以及處置措施;
異常處置、匯報反饋以及跨部門溝通、單證流轉流程。
對于規范的倉庫來說,應該做到數據準確、管理規范、標識清晰,就收發貨等關鍵環節,做到“單單一致、單證一致、單貨一致”,一旦出現異常及時報告等。
在進出口實踐業務中,企業以EXW(出廠價)交貨的情況,根據提貨司機的資料就將貨物放行,不辦理貨物交接程序例如簽字、蓋章等手續,后期無法取得提運單據等貨權憑證,極容易造成貿易糾紛,這點應引起進出口企業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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